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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 郑新战老师是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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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6 21:33

    1.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适用的条款是劳动合同到期(乙方无法胜任工作,且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解答:既然是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就直接支付经济补偿终止即可,至于不胜任工作问题那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容,本来可以依法终止的合同若操作成不胜任解除会因程序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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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6 07:25

    解除或终止都是法定情形,应该终止而选择了解除也无具体法定解除事由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使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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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2 20:2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超过解除前12月以外的部分当然无需计入基数计算, 2019.1-2019.12 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就已经符合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无需将2018年的年终奖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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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2 20:17

    目前提及的问题属于逆向派遣,违反当前的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相关内容,操作建议如下: 1.先行与A公司正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该员工自行与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相关权利义务 3.A公司与B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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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2 20:09

    出勤率达95%以上可以放入试用期录用条件当中并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或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的方式明确告知,员工请病假可以计入缺勤率,但工伤涉及特殊保护,发生了工伤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故工伤停工留薪期不适合纳入缺勤率计算,并且工伤讲究无过错原则.所以企业需要慎重处理工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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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2 16:25

    年终奖也属于劳动报酬,所以应当享有的年终奖后续才发的应当计入经济补偿基数,应进行折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日期:2008.09.18)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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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1 08:15

    1.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后即生效,终止之日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即可办理终止手续结算工资并协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与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之日的次日起劳动者就无权进入贵单位继续上班,需要对考勤保安等措施进行规范,另外还需继续了解具体劳动者为何不离开的原因,最好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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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20 21:59

    单位书面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即可,劳动者无需签字只要证明终止的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送达时能签字的签字不能签字的就当场宣读后留置给劳动者(记得送达时拍照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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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9 10:14

    根据当前的劳动立法情况建议如下: 1.深入了解自离的本质原因多搞些员工关爱活动以此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 2.建议重新梳理企业自身管理流程企业文化 内部管理与沟通机制薪酬与绩效并重模式等进行创新让劳动者有归属感与奋斗感优越性与竞争性避免大锅饭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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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5 20:20

    1.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制必须先行审批方可有效否则一般会认定为标准工时 2.不定时工时就是无需打卡考勤所以重点放在绩效和实际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上进行考察,至于未按照规定实际履行职责的要看构成了什么影响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有规定未按公司主管要求的时间到岗屡次经批评教育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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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4 21:35

    1.请问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否到期不续约(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12月)? 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若劳动者处于医疗期的需要等医疗期满时方可终止(比如累计六个月内休满三个月的医疗期). 2.这种情况算医疗期吗? 解答:当然属于医疗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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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4 12:36

    根据目前情况而言,建议: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依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比较妥当 2.企业具有一定的过错,因为在张三被安排在计划部担任高管时就应当明确归属于谁的管理以及工作职责工作权限绩效考核内容等均需明确固定下来,以此可以加强监督管理若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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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3 16:59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故可以安排在春节放假期限休掉,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前范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施行日期:2008年9月18日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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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3 16:27

    根据问题描述得知应该是劳务派遣工派遣到贵司工作,但涉及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方式,符合每天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的管控)也就是所谓的小时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到贵司本来按月计薪实际按小时计薪,实际履行时每天8小时/班次、11小时/班次,每周有几天还是每周6天都如此,需要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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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9-11-11 18:22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约定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若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可擅自单方调整, 公司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不同意协商 解除的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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