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描述得知应该是劳务派遣工派遣到贵司工作,但涉及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方式,符合每天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的管控)也就是所谓的小时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到贵司本来按月计薪实际按小时计薪,实际履行时每天8小时/班次、11小时/班次,每周有几天还是每周6天都如此,需要根据实...
根据问题描述得知应该是劳务派遣工派遣到贵司工作, 但涉及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计酬方式,符合每天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的管控)也就是所谓的小时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到贵司本来按月计薪 实际按小时计薪, 实际履行时每天8小时/班次、11小时/班次,每周有几天还是每周6天都如此, 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
1. 劳务派遣公司无权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使用固定期劳动合同员工并进行派遣.
2. 若按劳动法用工,那么每天不可超过8小时,每周不可超过40小时,否则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延时加班费.
3. 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必须和派遣单位约定好发生工伤后的赔偿金分担比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同时让劳务派遣公司构成工伤保险(未达退休年龄的情况),若超过了退休年龄的 不可派遣 只能使用劳务外包和自行用工且必须购买雇主险进行规避风险.
4.若使用保安 清洁工 等后勤岗位建议使用劳务用工,及和真正意义上的清洁公司 保安公司合作, 主体对主体,贵司实行劳务外包即可,无需自行招工也无需是使用劳务派遣,风险也是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