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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在员工仍处于立案刑事拘留阶段,不等于不追求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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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被追求刑事责任才能以此为由解雇,被刑拘仅仅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兹后也不等于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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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三期内女职工虽然受到特别保护,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分劳动者的所处情况,因此,可以与哺乳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哺乳期结束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需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程序。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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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您先确认以下信息,再提供进一步指导:1.”劳动合同地址“是指通讯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址?2.公司是否有除了”劳动合同地址“以外的该员工的其他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址、手机(可以接通)、个人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应该是来源于该员工求职或入... 详细

    李会华   认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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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怀孕员工要不要上班?答案当然是要啊。二、怀孕员工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上班?请病假(保胎假)或请事假的情况下。请病假就需要提供病假证明、病历本、医疗票据等文件了,有了这些手续,请病假,单位是必须批准的,这个是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权。请事假就需要单位批准。三、员工缺勤一个月到底是旷... 详细

    冼武杰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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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劳动法的地域性很强,如果当地有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的规定计算。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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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目前深圳的实务处理,启动经济性裁员程序,人数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走裁员的程序,不走裁员的程序就无需备案了。如果是情势变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上需要注意,一定要跟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双方无法协商变更的情... 详细

    冼武杰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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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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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如你说的项目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则:第一,如果仅仅是股东对外出售该项目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则原有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公司如果决定提前解除,而员工不同意,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认定为违法解除,应支付2N经济补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第二,假如该公司经股东决议提前解散,则只需支付N倍...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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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且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用工之日起算,即不以2008年1月划段分别计算,也不应受12个月限制。北京市法院和深圳福田法院有观点认为违法解除不受12个月的限制,但上海二中院则有判例认为受12个月限制,不过一致的是,...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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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一:公司违法解除,按2N赔偿,如员工不接受,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是否有权反对,公司最终目的是愿意赔偿也要尽快跟员工解除合同,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 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无法继续履行的例如没有相应工作...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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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以学历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合同,不合法,员工有权利拒绝。 二、在你所述情形下,并不能对该员工单独安排放假。 三、假如属于部门撤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建议先由公司与该员工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再考虑依据劳...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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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即无过错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禁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ji 既然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强制性的补...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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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处并没有对特殊员工作出限制,因此,医疗期内、三期内的特殊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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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主要是会产生员工还未离职的法律风险,如发生意外、员工否认离职、可能构成职务行为等。 建议:建议加强电子考勤管理,如第三方人事管理系统、电子邮件呈报工作及请假离职申报等。

    赖亿新   认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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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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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