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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医疗期满,但疾病未痊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医疗期满,但疾病未痊愈,但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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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外籍员工在中国合法就业(持有工作证,居留许可),请问雇主必须强制为其购买社保吗?工作地点深圳市 答复:必须为其购买社保。 法律法规依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5日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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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个别情况发生,去到比之前远的地方。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是否可以解决问题? 要看是否超出深圳市,同时劳动合同是否约定工作地点为深圳市,若未超出深圳市范围虽然上下班距离前后会存在差异,若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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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是合法二孩儿流产的均可享有。 法律法规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03号)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第13条、第16条、第17条。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施行日期:2017年2月1日)第11条、第13条。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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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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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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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是德国柏林?还是中国的哪个地区?请提供具体所在地区,劳动法地域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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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入职之日起或续签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律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 1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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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能补缴两年以内的,同时会按日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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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就可以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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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陪产假肯定是无法享有了,因为已经没有陪产的意义了,所谓陪产假肯定是在妻子生育期间进行的陪护同时符合申请条件时才可以享有,并非像年休假一般当时没有休后续可以补假。陪产假一般是在生育后一个月内休完较为合理。 另外女方在生育时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已办理结婚登记成为是否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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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一:社保已经补交风险不是太大 问题二:达到退休年龄后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若解除也是解除劳务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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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有批量异地调动协议书,声明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调动,与上海劳动关系解除,入职北京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合同,原来的工龄累计计算。 2.针对上海和北京地区社保缴纳差异问题需要权衡,劳动者多承担的部分可以由企业进行补贴,体现福利待遇的差异与管理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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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在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计算工龄时需要累计计算,否则无需纳入工龄计算。毕竟派遣工2012.4之前月贵司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同时因个人原因从劳务派遣公司离职然后再入职贵司,所以工龄无需累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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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我的微信号(1501264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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