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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此,用人单...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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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一:公司违法解除,按2N赔偿,如员工不接受,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是否有权反对,公司最终目的是愿意赔偿也要尽快跟员工解除合同,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 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无法继续履行的例如没有相应工作...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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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广东省,合法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所以应当依法发放年终奖,不应已规章制度剥夺该权利。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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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以学历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合同,不合法,员工有权利拒绝。 二、在你所述情形下,并不能对该员工单独安排放假。 三、假如属于部门撤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建议先由公司与该员工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再考虑依据劳...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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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员工依法有权提出补交欠缴社保的要求,但除非当地户籍,一般情形下由用人单位补缴更为便利。 2、在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情形下,员工要求N+1的补偿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由于各地社保政策对于申请补缴的时效、所需文件、申办主体等要求不同,建议公司尽快主动去当地社保部门权威窗口咨询如何补缴...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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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公司实际操作上是将前述补充养老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建议严格按工资薪金所得如实申报纳税,代扣代缴。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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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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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依据: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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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生育,休息权利仍需保障,如果她符合病假情形,则需要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有关费用假如属于医保范围的,该报销的也需要依法报销。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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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为其在当地缴交社保,根据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修正)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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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违法生育的,应当给予产假,因为健康权大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但是可以不支付产假待遇。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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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即无过错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禁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ji 既然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强制性的补...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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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书面规定或约定,年底十三薪不是强制性规定,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范畴,不违法。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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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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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山西太原为例,依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伤残津贴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办理并交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特... 详细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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