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何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即使该员工处于三期内,贵公司还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当然,在此情况下,有些地方对女职工另行有规定,则...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该员工在外兼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在能够证明其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贵公司提出,其拒不改正的,...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1

  • 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主要依据是: 1、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明确规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除夕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月27日... 详细

    何志杰   特聘专家

  • 2

  • 辞职申请在合同法上是要约,该要约只要经过用人单位的承诺,即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已经达成,此时,在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到达之日,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即解除。员工反悔的话,除外用人单位同意,否则,其反悔无法阻却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1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008年前部分的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执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要看其工时制和单位所在地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则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在公司的工作都是加班加点,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和平时加班,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不得调休);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则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40小时的,无须支付...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深圳经济特却,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该标准比最高...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3

  • 在深圳地区,现在两种意见都有判例支持。 1、离职前和再入职后的岗位一致,可否再重新约定试用期?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该条规定没有区分是否重新入职,因此,应当理解为包括重新入职的...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这属于竞业禁止条款,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则员工可以不遵守。如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或者不正当竞争,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寻求解决。

    赖亿新   认可专家

  • 1

  • 产假法律规定,产前十五天,我觉得这是一个弹性条款,从生产之日算没问题,从产前也可以,但是如果有其他假期,在这个期间我认为在生产的时候应该就开始计算产假了,相当于其他假期就不能再进行了。

    杨保全   特聘专家

  • 0

  • 主要看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是工人岗,还是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岗。

    杨保全   特聘专家

  • 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1

  • 根据法律规定,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届满月没有相对应的日时,届满月的最后一天即为期间届满日。例如2016年8月31日入职,3个月的试用期,则到期日是11月30日。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 0

  • 您好! 您的问题法律法规无直接规定,但可推知“公司不可扣回年假工资”,理由有二: 1、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如法律规定不明确时,应做有利于劳动者解释。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规定,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所列休病假休病假情形的(如累计... 详细

    赵小虎   认可专家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