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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工伤,此种工伤的核心在于是否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以及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至于是否早知有疾病或者是否有过治疗,都不影响该工伤的认定。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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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因此,一般而言,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自第三年的1月1日起算,如果离职的,则从离职之日起算。故,员工当年的年假未...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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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看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挖墙脚条款等,还得看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泄露等。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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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因此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通知后拒不改正的,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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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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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劳动法的地域性很强,如果当地有特别规定,请按照当地的规定计算。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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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可见,贵公司符合前述规...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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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目前深圳的实务处理,启动经济性裁员程序,人数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走裁员的程序,不走裁员的程序就无需备案了。如果是情势变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上需要注意,一定要跟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双方无法协商变更的情... 详细

    冼武杰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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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编发现您已处理了您提出的问题。欢迎您后续继续提问,但小编同时温馨提示您,提问时要尽可能避免太泛和实操性很强的劳动法相关问题……谢谢您。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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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常见注意事项: 1.提前通知期 在北京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的,应当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北京市劳动合... 详细

    梁燕玲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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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建议: 1、如果这些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可以书面要求停止兼职; 2、在规章制度中将兼职的情形包括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非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并将其列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旦发现则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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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产假是女职工的权利,既然是权利,自然可以放弃,因此,员工自愿放弃产假,想提前申请回公司上班,贵公司可以同意。 2、既然女职工已经放弃产假,则自然不存在享受产假待遇的前提条件,因此,贵公司可以不支付其产假待遇,但是应当按照该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 3、从人本和管理角度出...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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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员工态度友好,为人诚实正直,服从岗位工作安排类似的规定过于笼统,如果没有将顶撞上司,背后议论上司工作能力,不服从工作安排等行为列为“员工态度友好,为人诚实正直,服从岗位工作安排”之中,则是否违反前述规定,则属于仲裁员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贵公司而言存在风险; 2、更重要的是贵... 详细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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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未依法缴纳社保将影响你公司的劳资和谐,为此你公司需结合当地社保补缴的具体政策和员工的诉求尽快规范员工社保缴纳问题。而针对这100多名员工,建议你司聘请专业劳动法律师区分不同情形和员工诉求以及法律与政策的规定...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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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认为,如果公司对该员工实行的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比如按月支付工资),而员工也仅仅在当月有事请假几天,此时公司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假如员工连续请事假达到数个工资支付周期(比如数月),此时公司可以通过与该员工通过协商达成“中止工资关系,并保留劳动关系”的合意,此时公司... 详细

    邹兵   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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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