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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是专业从事劳动与人力资源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国际劳动法律师组织ELLINT成员。

    保华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及苏州设有办公室,为来自不同国家的客户提供劳动法律业务领域各个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所劳动法律业务部门在中国劳动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都拥有广泛的经验。我们擅长于帮助客户建立劳动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处理日常劳动事务,也擅长处理复杂商业交易所涉及的劳动法事宜和劳动争议,尤其擅长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的劳动法律业务。

    本所董润青、杨杰律师团队共有执业律师11人,可提供公司日常劳动咨询与培训、劳动争议处理、人力资源合规、股权激励、财税与薪酬、重大人员安置及劳动关系项目处理、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及跨境人才交流与移民相关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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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15 17:20

    在公司已经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予以签订。公司未予签订并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承担支付2N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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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15 10:42

    协商解除属于《劳动法》中就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经济补偿金应当分段计算。 对于08年前的工龄,基数不封顶,年限按12年封顶,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对于08年以后的工龄,按照正常双封顶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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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15 10:42

    一、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属于《劳动法》中就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经济补偿金应当分段计算。 对于08年前的工龄,基数不封顶,年限按12年封顶,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对于08年以后的工龄,按照正常双封顶进行计算。 二、赔偿金 2N的赔偿金不存在分段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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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15 10:41

    对这一问题需要分两步进行考虑。 第一,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对于这一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一)》第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延续至实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因此,如果该员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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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08 13:51

    1、上级工会作为社团法人本身就不具备处罚的权限。同时,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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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4-01-04 13:46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可首先看劳动合同中或者员工手册中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既没有约定也没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不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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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9 13:31

    不可以,对于N的标准,法律明确规定为平均工资,双方不能任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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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9 13:31

    1、第一种情况可以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提醒的是,就员工拒绝回岗位的情况,公司需注意留存书面的记录 2、此种情况下,公司应首先拒绝病假申请,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员工未返岗的,可按照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进行解除。解除时注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公司可以明确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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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9 13:28

    理论上来说,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没有提交病假申请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不排除员工在终止前开始请病假,以拖满24个月医疗期,尤其是在江苏对于特殊疾病的员工是直接适用24个月医疗期的。因此,保险起见,公司可以以协商终止的方式结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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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7 17:07

    此处的“三年以上”包含本数,即可以设定6个月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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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6 11:23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当月在职哪怕只有1天的,公司都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的社保。除非员工以书面方式确认其当月社保会由下家单位进行缴纳。 2、员工社会工龄超过20年的,每年可享受15天法定年假。 当年度工作不满整年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但折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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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0 22:43

    第一,由于法律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属于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况,因此对于员工手册能否规定行政拘留即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实践中有一定争议,总体上有一定风险。 第二,对于请假问题,由于公司已经批准假期,后续再取消假期没有依据。且员工已经请假,也不存在旷工的故意。 综上,如果公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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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0 22:39

    1、关于遣散费,由于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法律并不关心公司的股东变化的问题,因此本质上,劳动合同正常继续履行,员工无法主张遣散费。 2、对于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劳动合同主体没有发生变更,因此问题非常简单,只要员工已经满足了法定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公司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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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20 22:13

    年休假属于员工享有的一项福利,与请假理由没有必然关系。因此公司撤销员工请假恐怕没有道理。而且本质上撤销的意义不大,因为如果单纯是想要撤销,那员工仍然享有年休假;如果想要去认定员工旷工并做解除,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可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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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回答于 2023-12-14 22:29

    首先,如果员工真的9/15要离开公司的,公司也无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当然,对于公司来说,要求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是一项权利,因此公司可以拒绝在9月15日就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如果员工此后不再来上班的,公司可以按照旷工不计发其工资。此外,如果因员工提前离职,未做好交接工作,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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