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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 郑新战老师是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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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8:42

    目前职业病目录中也确实有哮喘疾病,具体是本身疾病所致还是确实是环境所致,可以向当地的职业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检查,目前职业病目录中也确实有哮喘疾病的分类项。若被鉴定为职业病的话就正常走工伤与职业病申报流程即可。 依据: 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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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8:33

    1.现张三提出要做工伤认定,其没有购买社保,他可以如何认定? 答:没买社保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2.用工单位有何风险?劳务公司有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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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8:2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理,即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返岗上班,若不能返岗从事原岗位也不能返岗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提前一个月或支付N+1经济补偿进行单方解除。出于人性化考虑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多支付几个月费用作为后期治疗及生活困难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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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8:18

    由外包公司、你们公司及保密员工三方共同签署即可。若这些外包员工并不和贵司建立劳动关系,受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民法通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约束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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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0:13

    社保费率降低对企业而言就是经营成本降低,更多的增加收益,为企业减轻负担,对稳定就业与企业稳定经营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主要看降低的幅度及降低的险种,若养老保险这个大头没有降低实际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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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10:08

    1.如何得知员工是工人或是干部身份、女员工是50或55周岁退休? 答复: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龄,在工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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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9 09:57

    在深圳地区可以先行走协商解除的路线,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进行操作,即贵司与劳动者先行协商调岗事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N+1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并行使企业单方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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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6 16:06

    (1)公司若不同意其个人诉求有何风险? 具体看企业是否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否则属于两不找现象,就是双方均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按照广东省目前的司法实践,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广东省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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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2 15:29

    两个方案都不可取,关键是解除的法定事由,具体是不胜任解除还是协商一致解除,前者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解除,后者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解除风险比较小,若解除依据不足证据不充分容易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具有选择权,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主张两倍的经济赔偿金。并非由企业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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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2 15:25

    1)我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劳务派遣关系是否成立。 不成立,因不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属于非法派遣。该员工有可能被会认定与贵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我公司认为,我公司就第三方公司的服务支付服务费。该专业人员在三期内不上班无法提供服务,所以我公司可以不支付劳务费。(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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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2 15:16

    建议证据不足且有人身安全的考虑时走协商劝退之路较为妥当,目前的劳动争议比较难处理,有时虽然可以依法处理公司无需支付什么补偿,但针对违纪员工会存在情绪波动打击报复问题,故结合违纪员工的违纪情形及影响性自身暴力倾向特征进行选择沟通协商解除劝退的方式较为稳妥,或适当给点小钱打发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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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1-02 15:10

    (1):我司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与第42条第3款有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抵触?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第42条第3款无关,第42条第3款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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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0-26 07:47


    首先需澄清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正式公务员编制还是聘用的合同制警察,属于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属于因工负伤的范畴,若属于编制内人员应按照9《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施行日期:2013年7月5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修订)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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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0-25 14:42

    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不能保障公司合法利益,所签的承诺书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修正)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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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10-24 12:23

    区分毕业当年的以就业为目的毕业生和已经毕业且拿到毕业证的毕业生,前者若尚未拿到毕业证可以签实习协议也可以签劳动合同但保险需要购买(建议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实习强制保险),后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已经不具有学生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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