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段海宇律师的所有回答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  

  • 2015年度深圳优秀专业律师。

    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股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深圳卫视《法观天下》栏目特邀法律援助律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调解员培训专家讲师


    擅长从成本角度分析法律风险,从管理角度解决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优化管理的三位一体角度而不是单纯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

    有《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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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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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20 21:3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内容,而根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当地没有特别规定(不考虑其是否因为与上位法冲突而不能适用),则应当协商变更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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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20 21:17

    抑郁症属于精神病,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那么,特殊疾病医疗期一定不少于24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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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10 11:47

    一、女职工违法生育的,有权休产假,理由如下: 答:《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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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10 11:40

    可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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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10 11:37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它不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为前提,因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时员工的后劳动合同义务。贵公司的做法,根据该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律风险为:由县级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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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09 16:12

    带薪年休假、病假和哺乳假重叠时,哺乳假不延期,而且年假和病假的最低计算单位是天,不是小时。因此,按照8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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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2-09 16:08

    1、看该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其他情形。 2、若第一点无法实现,则看该员工根据岗位说明书等材料是否不胜任工作,如果能够证明不胜任工作,则可以在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3、上述两步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则只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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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22 17:09

    首先,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的合同是无效的。其次,如果发生纠纷,贵公司不能证明这些员工的真实劳动关系在供应商处,则将认定为劳动关系在贵公司,由此,将有贵公司承担劳动法上的相关义务例如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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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22 17:05

    劳动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但鉴于劳动法劳弱资强的背景,在法律适用上倾向于包含劳动者,因此,我认为《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指的应当是狭义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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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15 12:29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何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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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15 12:2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即使该员工处于三期内,贵公司还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当然,在此情况下,有些地方对女职工另行有规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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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15 12:13

    该员工在外兼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在能够证明其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贵公司提出,其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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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05 13:57

    辞职申请在合同法上是要约,该要约只要经过用人单位的承诺,即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已经达成,此时,在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到达之日,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即解除。员工反悔的话,除外用人单位同意,否则,其反悔无法阻却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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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04 12:4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008年前部分的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执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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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7-01-03 17:11

    在深圳地区,现在两种意见都有判例支持。 1、离职前和再入职后的岗位一致,可否再重新约定试用期?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该条规定没有区分是否重新入职,因此,应当理解为包括重新入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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