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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郑新战老师是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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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02-28 13:30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02-26 15:37
1.建议调岗处理或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经济补偿的做法。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02-05 08:49
若凭票报销北京住宿费以及一月一次回深圳的来回机票费用 则这些费用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故没法以“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起仲裁,所以以后还是要以事先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为准较好。
员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之前报销过的凭证作为证据。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8-01-26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