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郑新战的所有回答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 郑新战老师是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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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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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4 09:19

    在职期间通过公司组织外训或内训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归属问题也属于物权法的范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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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3 20:06

    这个需要看当初培训时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反馈,企业使用姓名是离职员工的证书没什么意义,实质具有这样技能的员工并在职才具有意义,所以企业留用证件毫无意义。正确做法是企业留用复印件,原件给到员工本人保管也体现公司对员工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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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3 19:59

    要看承揽工与你们公司实质上是否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若符合则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判断方法: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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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3 16:31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不能正确区分值班和加班的差异。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日标准工作 时间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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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2 10:41

    这个问题过于宽泛,无明确问题指向,具体各个级别如何打卡,需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具体绩效考核重点、职位级别等进行考虑划分并明确规定在考勤制度中,同时劳动合同进行约定的方式进行管制。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法律并未强制要求企业针对哪些人如何打卡的规定。同时符合公司法中提及的高管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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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2 09:42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修订)第三十条规定,不论女方是正常生育还是流产、终止妊娠的,为充分体现对女职工的保护与照顾,男方均依法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http://www.rd.gd.cn/rdhy/cwhhy/1228/jyjd/2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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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1 17:56

    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出离职的同时依法需提前一个月预告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法剥夺其劳动权,企业强行解除将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建议做法是员工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给员工如此即可实现员工经济补偿与企业即时解除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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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1 16:46

    用人单位不是还得支付自违法解除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吗?支付时与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进行冲低,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另行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扣款案件的执行款进行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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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1 16:39

    记得务必通过EMS同时向身份证地址及服刑监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通过短信与电话通知家属解除的事实。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届时若员工申请仲裁、诉讼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法院有权向服刑机构调取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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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21 16:24

    公司可依据旷工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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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17 07:59

    发放产假工资简单点就是以正常出勤上班全勤时时的应得工资标准为准计算即可,因不晓得提问者所在地区,以广东地区为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施行日期:2012年4月28日)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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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17 06:46

    1.产假期间工资能否正常缴税,等产假后生育津贴到企业账户,再逐月扣减员工应纳税所得额? 答复:为避免社保与税务部门意见不统一的障碍,产假期间工资可以正常缴税,产假期间可以逐月发放由企业先行垫付并扣税(按照休产假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进行核算),产假后企业从社保领取的生育津贴无需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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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16 15:40

    个税也没多少,为了保险起见可以代缴,反正后续存在生育津贴和原工资标准不一致的可以补差给员工。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03号)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 第十七条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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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15 12:54

    1、员工产假期间企业逐月垫付给员工的产假工资,需给员工正常代缴个税吗?法规依据是什么?如果要正常代缴个税,可产假工资明明就是企业垫付的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条例》中有提到“生育津贴免缴个人所得税”,这是否存在矛盾? 答复:员工产假期间企业逐月垫付给员工的产假工资无需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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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17-08-15 07:56

    因工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39条规定享有工亡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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