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九成来自企业?近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撰文指出,如果将税收收入看作100%,通过计算可得,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为90.5∶9.5。
高培勇建议,适当降低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适当提升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从而变基本上由企业“独挑”税负为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分担”税负,这应该成为新一轮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文章援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月度快报》,2012年,倘若以全部税收收入作为100%,那么来自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涉外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为13.5%、0.9%、0.6%、46.2%、9.7%和19.6%,合计占比为90.5%.
其余的可算作来自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仅为9.5%.依此计算,在全部税收收入的盘子中,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为90.5∶9.5.这意味着,税收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企业的缴纳。换言之,在企业税负与宏观税负之间,起码有高达90%的相似度。
高培勇表示,在国际上,虽难以直接找到类似我国这样的按经济类型区分税收收入来源的对应数字,但按照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各国税收收入的税种来源构成情况, 2009年,以OECD税收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来自一般流转税、特殊流转税、其他流转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占比分别为27.2%、14.4%、2.6%和11.4%,合计占比为55.6%.
“倘若将上述几个税类视作由企业缴纳,而将其余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税种视作由居民个人缴纳,那么,在全部税收收入的盘子中,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例为55.6∶44.5.”高培勇指出。
“企业税负约等于宏观税负,这或许是我们对于当下中国企业税负重的问题所能给出的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解释。”文章称。
不过,对于企业“独挑”税收的观点,也有税务机关人士表示并不认同,理由是所有的企业负担都可以转嫁给消费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蒋震解释,宏观税负有小中大不同口径,这里所提到的是小口径,也就是税收收入,在这方面,企业税负占据九成。
中口径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则包括全口径的财政总收入,共有四部分内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计算时由于不同账本间有些资金是相互调剂的,要避免重复计算,需要做一个详细的分析,而并非四块内容简单加总。
“OECD在计算宏观税负上也不是简单加总,也并不是只有税收收入。”蒋震说,企业税负主要是税收收入,但税收只是宏观税负的一种形式。
根据上述大口径计算宏观税负,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约在30%以上。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2013年5月撰文指出,以2012年税收收入及财政数据来看,我国小、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分别为19.3%和28%,后者若加上土地出让金,全口径的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超33%.
文章对比了中国与OECD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数据显示,过去30年,OECD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不含社保)约为24%~27%,目前不含社保的中国宏观税负水平比OECD国家低4~5个百分点。如果考虑社保收入,中国宏观税负水平约比OECD国家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