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郑新战的所有回答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 郑新战老师是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委员、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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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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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10 11:51

    劳务协议的解除与劳务协议的终止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用解除,什么时候用终止? 解答:解除是协议限期期满前发生了协议约定或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提前终止协议履行需解除的情况,终止是发生了法定事由或协议期满的情况下依法终止协议双方无需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情形. 期满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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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8 19:11

    离职原因可以写:因劳动者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可.另外自愿达成的协议没那么容易被推翻,除非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才会有被撤销的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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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8 14:47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企业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属于严重违纪的,一般都是视为有效的.当前司法实践中大部门仲裁或法院都是认可此约定或规定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违纪事实即可. 为了安全起见,建议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规定,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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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8 10:49

    1.通过公司公邮发到员工公司邮箱+微信发送到员工个人,员工也回复了解。此方式属于电子送达方式,不利于举证,比如企业如何在仲裁或法院进行举证证明送达的证明,需要公证或相关的辅助证明,比如员工的公司邮箱是否正常在运行,员工是否可以正常收到,员工使用此邮箱是否具有专属性,另外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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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5 16:50

    根据缴纳地原则,在哪里缴纳就在哪里享有,若在贵阳市缴纳的,在贵阳企业离职符合领取条件的就可以依法领取,若在深圳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回贵阳老家的话无法由贵阳社保局发放失业金,因为贵阳无失业保险缴纳记录也无实际用工情况. 当然了若在深圳办理领取手续符合领取条件的,即使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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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5 16:47

    蒋群与桂林市桂群宾馆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6)桂03民终904号  裁判日期:2016.08.03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蒋群在被告处工作年限为4年6个月,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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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5 08:58

    1.广西地区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没有按工龄发放的规则,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即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企业规章制度另有规定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以规章制度规定为准. 2.具体医疗期可以休多久需要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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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4 16:27

    1.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待遇时劳动者的权利,故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公司当然有义务协助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具体影响就是达到一定的条件时影响每年的稳岗补贴申请与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变化,具体情况参见备注详细说明. 2.劳动者需满足如下必备条件方可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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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4 11:33

    1.对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龄,在工人岗位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按55周岁。 2.具体工人或干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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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1 21:22

    1.如是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作为职业司机,短期内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公司如何处理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该司机在试用期内,如员工不主动辞职,公司是否能以“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主动解除?  如已转正,公司是否可以单方解除,依据哪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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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1 21:04

    深圳地区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如下: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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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6-01 20:59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HR根据自身专业度与经验可以基本判断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情形的,则直接按停工停薪期待遇支付,支付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含加班费).若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会被认定工伤且争议比较大,则可以先行按病假工资进行支付,若后续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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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5-31 13:48

    符合法定条件办理病退手续的,视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依法终止的情况,故依法终止即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 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且不符合办理病退条件依法解除的情况下,被鉴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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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5-28 22:30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10月12日发布;2017年10月12日实施)废止,目前病假工资问题统一适用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

    另外病假工资支付期限和工龄有关,支付标准只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有关.
    相关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府规〔20175号 附录第608项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zcfg/szsfg/content/post_6580448.html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修正)

    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
    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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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回答于 2020-05-27 18:22

    试用期比较缴纳社保自1995.1.1劳动法开始实施之日起就开始执行了.2005年入职的时候沿用的依然是劳动法的规定.不过目前追溯2005年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也毫无意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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