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年限之界定——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之全面解读(四)

比之《解释四意见稿》,正式公布之版本增加了对“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认定的五种情形。
2013.02.20 罗欣 专栏

终局裁决作为“分水岭”——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之全面解读(三)

比之《解释四意见稿》,正式公布之版本强调了“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这充分体现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尊重。
2013.02.19 罗欣 专栏

仲裁前置程序的“夯实” ——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之全面解读(二)

从相关司法解释所表明的态度或趋势分析,与过去的“独当一面”相比,法院系统正试图通过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作以疏导不断增长的案件数量与有限的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
2013.02.18 罗欣 专栏

“空欢喜一场”的约定管辖——司法解释(四)重点条文之全面解读(一)

《解释四》所涉及之部分要点,在经过多轮审慎考量后,(经一年有余)方才最终出台,其中之“春秋笔法”还需结合政策沿革与实操需要通过对删改条文的品评方能体会一二。
2013.02.17 罗欣 专栏

“辞旧迎新”看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在十八大之后党中央传递出的新风指引下,国家公权力不如辞旧以迎新,逐渐适度有序地从劳动领域退出,更多发挥市场与社会自身的调解作用,也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运用

该《解释》与此前的各个草案版本相比,可谓面目全非,即使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也调整非常大。《解释》将对用工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如何理解与运用该《解释》,值得我们一起探讨。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与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司法解释(四)》有很大变化,如“约定管辖”未能引入劳动纠纷的处理、“末位淘汰”能否认定为非法解除未予明确、竞业限制变动大等。

新《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要点评析

江苏省人大2013年1月15日修订通过了新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新《条例》有不少新规定,既体现了这几年经验和认识,也代表了某种方向和意见。

欠薪刑责新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规定颁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力图进一步遏制欠薪现象。笔者针对该解释简评如下。

劳务派遣关系掩盖下的劳动关系

一名来自1号店的配送员由于劳务派遣、被无故解雇等问题,将1号店告上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通过后,国内首例劳务派遣无效纠纷。
2013.01.21 罗欣 专栏

竞业限制泛化应用的反思

80后女孩马月(化名)从招行离职后去了另一家银行,这个行为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原单位以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向她索赔247万余元。
2013.01.20 罗欣 专栏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点解答(四)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怎样的计划生育奖励?是由用人单位还是政府奖励?对超生的员工,用人单位可否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点解答(三)

外地员工在为子女办理哪些手续时,需要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什么是晚育?之前的晚育假是多少?增加十五天后,总计是多少?独生子女费是由谁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又是由谁发放?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点解答(二)

什么是超生?有哪些情形须要按超生处理?境外生育子女,是否算超生?政府将采用什么措施,保证用人单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点解答(一)

在深圳市居住的流动人口是否与深圳市户籍人员享受相同的计划生育服务待遇?第一胎孩子是自闭症的,能否再生育?外地职工,是否也执行深圳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吗?

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几点猜想

笔者现结合相关立法资料及实践操作,就劳务派遣用工将来的发展趋势做如下猜想,以供读者诸君参考。
2013.01.06 罗欣 专栏

新法速读:《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专项培训费与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除了按双方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用人单位还能否要求劳动者另外返还培训费呢?

深圳养老保险怎么补?

用人单位在深圳应缴养老保险之日是从何时开始的?第五十一条提到可以补缴是强制执行的吗?企业不补缴有何风险?太多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才行。

《劳动合同法》修改后的劳务派遣解读

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呼声由来已久,要求修改的内容也很多,但此次只是针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修改,可见对劳务派遣的重视程度,也可见劳务派遣确实存在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