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邹兵的所有回答

  • 邹兵  特聘专家 

    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  |   劳动法律事务部  |  律师

  • 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仲裁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广东省总工会律师团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连续多届委员等。

    邹律师自2005年7月起一直在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拥有十余年企业法律顾问实战经验和司法实务经验,擅长处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劳资纠纷、重大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刑事案件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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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赞同数  回答时间  TA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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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27 15:53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季度奖、年终奖等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所以,该员工有权主张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该诉求有法律依据,会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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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21 18:12

    如果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第40条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情形下,公司一定要强行辞退该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要求支付2N的经济补偿,当然他还可以选择不要补偿,恢复被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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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21 10:21

    依据第40条规定,第一步贵司判断该员工已经不能从事原工作了,此时必须先对该员工另行安排工作(比如调度、后勤等等),同时对其履行新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估和判断,如果其不能从事新工作,第二步贵司才能考虑是否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这种判断可以是建立在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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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18 12:10

    可在告知员工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内工资不变,而每月小时工资可能并不相同情况下,按前述计算结果(金额)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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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18 12:08

    假如你公司将最低工资2030元作为员工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内工资,且每月恒定不变,则由于每个月的工作日时间长短不同,有的月份是23天(比如2016年3、8月),有的月份是22天(比如2016年5、6、9、11、12月),有的月份则是21天(比如2016年1、2、4、7、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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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18 10:08

    如果双方劳动合同是在深圳市履行,且双方采用协商一致由单位主动解除还未到期劳动合同的方式,则可以按“(3*深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假如是违法解除,则可以按“2*(3*深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来计算赔偿金,但在单方(违法)解除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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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13 10:42

    第一步,建议还是优先争取与员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向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步,如果双方确实无法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出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比如严重违纪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企业也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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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13 10:16

    第一,不管员工有无提前30天通知公司就离职,公司依法都不能以此为由扣减工资; 第二,如果因为员工未提前通知即离职,因而造成了公司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向其索赔,但公司必须举证损失的具体金额以及突然离职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等等(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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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09 11:05

    虽然你公司人数较少,但依法仍需走民主程序制定员工手册,个人建议可采用如下几步: 第一,由全体员工公推5位员工作为职工代表; 第二,将拟定好的员工手册草案在公司内部公开,比如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全文、公告栏贴公告、向全体员工发电邮、向全体员工发放纸质草案文本等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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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兵   特聘专家      回答于 2016-09-09 10:29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假如你公司是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的若干天通知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劳动合同终止,而且也同时让员工继续正常出勤工作到期满之日(发工资到该日),则会被认定为合法终止,只需向员工支付到期终止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假如你公司是在合同期满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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