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 专栏

“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认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超龄”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到底怎么认定呢?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下面笔者以时间为轴,粗浅梳理一下相关规定。

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都会老,当我们老去之时大多数还是希望能过着自食其力的日子,除了积蓄、投资和养老金之外,能打份工赚点钱也是不错的算计。本文所指的“超龄”和“老”特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超龄”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到底怎么认定呢?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这可是关系到“超龄”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儿,下面笔者以时间为轴,粗浅梳理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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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主要从业方向:劳动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理法律事务。

拥有十年大型综合性两地上市公司法律顾问的事务操作经验,为中兴通讯、兴飞科技、宇龙通讯、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银亿房地产公司等多个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专注于企业运营过程中常见法律事务的处理,擅长对员工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