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均昌 专栏

员工请事假,单位能否不批准?

员工请事假,大家应当如何进行操作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事假期间能否不发工资?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李某在研究生毕业后,通过面试应聘进入北京某电气公司工作,任职设计工程师岗位。2014年12月,李某以结婚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并提交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后,公司准许李某休婚假,因其符合晚婚的条件,遂给予10天的婚假。婚假到期后,李某通过手机短信向部门经理请事假三天,公司考虑到李某刚刚新婚,便同意其请三天事假。三天到期后,李某仍没有到公司工作,人力资源部遂拨打李某的电话询问原因,始终无人接听。人力资源部又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李某询问返岗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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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均昌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知名劳动法专家,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导师,北京劳动法专家律师团创始人,人力资源培训讲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嘉宾。

主要从事企业劳资纠纷等法律研究,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劳动用工法律实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