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ever      社会保险管理 港澳台人员就业      
  • 关于港澳台员工的社保缴纳问题(上海) 「上海 上海」
  • 我司目前录用的港澳台员工,尚未缴纳上海社保。

    请问自2020年1月起,若员工自行提出希望公司为其缴纳,我司必须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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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依法参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施行日期:2020年1月1日)

    第二条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十一条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2020-01-09 16:2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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