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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et      工资支付 涉税问题      
  • 我单位现招聘了一位已退休的员工,他取得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税?按劳务费标准计税吗? 「广东 深圳」
  • 我单位现招聘了一位已退休的员工,他取得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税?按劳务费标准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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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所得进行正常纳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19-12-11 14: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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