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2019-12-10 09:55:36 补充内容:
1. 如果该员工最后治疗导致植物人或者死亡,这种属于非因工伤残或非因公死亡的,公司需要承担丧葬费和抚恤金吗?要按多少比例承担?
2. 鉴于这种借用他人身份证入厂的事情,公司无法辨别和杜绝,如果出现这种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厂,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他使用这个社保卡,公司不知情,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风险?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可以参考深圳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规则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如冒用人发生重疾时已满16周岁,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如冒用人发生重疾时不满16周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
按照以上责任比例分担相关的费用即可. 主要责任一般是70-80%比例,次要责任一般是20-30%的比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2号】
三、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已满16周岁,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不满16周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
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2019-12-05 09:53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