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虎 认可专家
您好!
您的问题法律法规无直接规定,但可推知“公司不可扣回年假工资”,理由有二:
1、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如法律规定不明确时,应做有利于劳动者解释。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规定,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所列休病假休病假情形的(如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法律并未规定公司可扣回年假或年假工资。
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员工离职时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应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时间折算,但已经休完假期的多于折算的假期的,不再扣回。由此可以看出。
由上述三点推知,长期休病假的员工,次年年假可不休,如工作不到次年就离职,其已休的年假(或年假带薪的工资)也不应扣回。
2016-12-19 09:50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