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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工伤 「广东 珠海」
- 一名还差4个月就接近退休的女工人,发生了工伤(四只手指折断,没法驳回),预估评残至4或5级,想了解一下,1、如评定以上级别,公司及社保局各需赔付哪些项目的费用。2、工伤终结后,如何处理及法律依据?3、工伤未终结,但期又刚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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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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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评定以上级别,公司及社保局各需赔付哪些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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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般涉及如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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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支付的项目:治疗工伤的医药费与住院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四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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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 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四级)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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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终结后,如何处理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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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四级工伤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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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安家补助费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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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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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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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未终结,但期又刚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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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针对1-4级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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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4-6级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可。
2019-10-07 12:2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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