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zhou      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 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 「广东 深圳」
  • 2019年9月份,我司拟与一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社平的三倍,员工1999年入职的,请问分段计算时,08年前9年的时间,是否也适用社平三倍封顶?

    员工总共工作了20年,是否也受12年经济补偿上限的约束,只需要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对以上问题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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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根据广东目前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月数上限、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计发月数、经济补偿的计发基数问题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故08年前9年的时间,当然适用社平三倍封顶.

    2.员工总共工作了20年,因,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社平的三倍,故只需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即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

    十、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后,经济补偿月数上限、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计发月数、经济补偿的计发基数问题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年限从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仍适用当时规定。

    2019-09-05 15:1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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