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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合同期限      
  • 关于境外工作年限与中国大陆的适用性 「广东 广州」
  • 请教法律专家:有外籍员工原为境外总部的员工,2008年后由总部外派到中国大陆工作,中国大陆的合同约定承认其在境外的工作的服务年限。鉴于此情况:

    1)如果大陆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合同,是否需要将该员工在境外的工作年限加入到经济补偿金?

    2)因境外的工作年限是2008年之前,请问应该如何分段计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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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如果大陆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合同,是否需要将该员工在境外的工作年限加入到经济补偿金?

    解答:外籍员工委派到大陆工作的依然与国外公司保持劳动关系,与国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办理相关许可证件的需要,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故应与国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境外总部支付经济补偿.若境外总部和国内公司有约定有国内公司代为支付的依约定进行.标准根据与国外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执行.需注意币种汇率问题.

    2)因境外的工作年限是2008年之前,请问应该如何分段计算经济补偿?

    解答:不适用中国劳动法故依据境外总部所在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即可. 若是国内公司自行招募的外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方可使用中国劳动合同法的支付经济补偿规定.

    2019-08-30 12:0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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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2019-08-30 12:2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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