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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IS      女职工保护      
  • 员工申请96天事假,事由是哺乳期照顾孩子 「广东 深圳」
  • 员工申请请事假96天,原由是哺乳期在老家照顾小孩,不回公司上班。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批了,还将假单发给员工彩信。人事部对这个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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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9 09:07:48 补充内容:

    这个事假96天,太长了,这是首次特例。人事部是最后才知道假单批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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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婷   等人赞同

    劳动者请事假96天假期问题区分情况解析:

    1.若请假单明确是想请哺乳假,并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就可以享受假期待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比如可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60%进行支付.同时五险一金正常缴纳,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部分依然由公司代扣代缴,不足的部分需请假前与员工沟通清楚是否需员工先行垫付的方式进行.员工不同意垫付的可以不予批准哺乳假,以免后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若与公民明确请的是无薪事假并非哺乳假,则无需支付工资,同时公司同意请假申请的必须先行沟通好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费用如何处理, 是企业作为福利均有企业承担还是应有员工自行缴纳给企业再由企业按月代缴.员工不同意缴纳的可以不批准这个假期.

    3.公司的假期审批办法存在严重的问题,需及时修改请假流程:

    正常应该是申请人申请后先行经部门主管审批然后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批评估相关事宜 最后厉害关系综合考量后再行送交公司总经理核准, 总经理需核准是否需支付哺乳假工资及支付的标准、假期期间社保公积金是企业负责还是需员工自行负责,总经理需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评估意见进行核准,并非任性、未经任何评估确认的签字认可,相关问题随意丢给了人力资源部,这样对解决问题毫无意义,属于先斩后奏并且把人力资源部给孤立看待了,事发后产生的问题再由人力资源部去处理已经非常困难了。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施行日期:2017年2月1日)

    第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2019-08-09 09: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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