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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认可专家
首先整理医疗费发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住院记录等去社保窗口报销
其次,报销后差额部分按照医疗保险目录应该有个人承担的,可以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员工个人不予偿还的,若金额较小且可以从应发工资中扣回的 可以依法扣回并书面告知,若无法扣回且金额较小的建议人性化处理作为公司福利算了。
2019-07-29 15:0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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