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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very Dennison ( 艾利丹尼森 )     病假及医疗期 医疗保险 带薪年休假      
  • 对于患有癌症等特殊疾病医疗期的认定 「广东 广州」
  • 1. 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计算医疗期时,是依然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出相应医疗期,还是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一开始即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
    2. 如果一个患癌症的员工按工作年限(十年)计算出可以休的医疗期为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18个月),员工按医嘱连续休了18个月,那么12个月医疗期外的4个月的时间是否可按事假处理? 当18个月的累计病休时间满了后(员工实际上一直因病在休假),该员工是否可以又重新开始休12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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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1. 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计算医疗期时,是依然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出相应医疗期,还是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一开始即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

    解答:依然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出相应医疗期.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疾病医疗期问题的复函》【粤劳社〔2004〕250号】

    二、职工患特殊疾病的医疗期也应按劳部发479号文规定执行,即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而不能理解为患特殊疾病的最少有24个月的医疗期。 三、如企业愿意继续承担超过医疗期的医疗责任,属企业自主权,劳动保障部门不应干涉。

    2. 如果一个患癌症的员工按工作年限(十年)计算出可以休的医疗期为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18个月),员工按医嘱连续休了18个月,那么12个月医疗期外的4个月的时间是否可按事假处理? 当18个月的累计病休时间满了后(员工实际上一直因病在休假),该员工是否可以又重新开始休12个月的医疗期?

    解答:12个月医疗期外的6个月可以不予批准或按照事假处理,若企业愿意支付的就作为福利待遇处理.医疗期慢即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进行法定解除.

    18个月内连续病休12个月届满则无需重新开始休,若18个月内休病假不满12个月,则18个月后在下18个月周期内依然可以连续或断续继续休12个月.

    2019-07-02 10:1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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