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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mis HR      工资支付 福利 涉税问题      
  • 股票奖励计划而产生的奖金个税问题 「广东」
  • 我司部分高管将会发放参加美国总部的股票奖励计划而产生的奖金,该奖金是根据被授予的股票份额及归属时的股票价格计算得出的金额,在中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高管本身不能参与股票在美国股票市场的买卖,也没有股票帐户。我们只是根据美国总部提供的金额发放奖金。由于金额较大,请问该股票奖励的发放是可以节税的计算方法,而不需要合并入当月工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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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郑新战   等人赞同

    目前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应该属于奖金范畴,国家制定税法的目的就是调整不同收入人员的征税标准,若是实际发放时现金的方式同时纳入工资总额部分的就属于应当纳税的部分,一般无法规避个税问题,不然国家的个税监管可能会流于形式. 当然市面上也有一种做法就是这个奖金作为年终金发放,但性质操作为协商解除的离职经济补偿, 做一个入离职手续操作而已.通过经济补偿的规则进行避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019-06-14 17: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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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专业文章推荐:

    年终奖居然可以这样避税,太不要脸了,太不要脸了......| 劳动法库

    https://chuansongme.com/n/2233681147035

    2019-06-14 17:2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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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思路举例: 深圳市2018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是9309元/月,2019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7480×12×3=335124元。 年终奖金额在335124元内,办一个形式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以发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的名目来发放年终奖这笔钱,然后,过一些天,再重新办理入职手续就好。 好处:1、年终奖无需缴纳1分钱个税;2、单位将来无需再支付员工之前年限的工龄经济补偿金或

    赔偿金。

    2019-06-14 17:3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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