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ZIS      劳动合同的解除 诉讼      
  • 员工6.10提辞职,6.26最后一天,不够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是否可以起诉他。 「广东 深圳」
  • 有员工是无固定期限的老员工,6月10日提辞职,申请6月26日最后一天。公司员工手册有写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是否可以不批,如果他执意要走,公司可以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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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类似问题建议协商一致同意6.26离职即可, 规章制度是死的,具体看岗位是否真 的有必要必须需要一个月完成工作交接进行过度,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企业可以不同意, 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应当履行.若劳动者提前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这个损失实际中不易举证.比如临时找人顶岗 额外 加班需完成工作等费用.

    建议贵司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本公司员工离职一律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擅自离职(旷工)的员工无法本人亲自领取的,待领取的工资暂存公司,暂停发放.  

    未到一个月离职期届满公司不予批准也不予结算薪资.除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019-06-13 15: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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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建议针对擅自离职的情况将以上规定明确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2019-06-13 23:0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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