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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R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的终止      
  • 代通知金计算的规则 「北京 北京」
  •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91号)》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如劳动者的最后受雇日为2019年4月22日,公司正式通知员工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需支付多少天赔偿金?是18天还是19天?目前与员工就天数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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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新战   认可专家     

    若最后受雇日为2019年4月22日,实际应提前30日的通知日应该为2019年3月22日(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22日期间共有30日),公司正式通知员工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那么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22,实际提前了11天,故延迟通知的天数为30-11=19天,应支付19天的赔偿金。

    2019-05-21 22:1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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