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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ian.liu@dfre.com.cn     
  • 重庆市医疗期计算 「重庆」
  • 员工2023年11月入职公司,社会工龄不满10年,排班制上一休一,每天工作11.5小时。员工于6.15-6.19休病假,6.20返工一天后继续病假,从6.21-7.28均在休病假。

    请问该员工的医疗期该怎么计算?是按照自然日计算?还是按照排班1天11.5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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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根据该员工工龄情况,其医疗期为3个月,在6个月的计算周期内计算。此处假设员工入职以来6月15日为第一次病假,6个月的周期从6月15日开始计算。 其中,对于6月21日至7月20日,可直接计算为一整个月。 另有6.15-6.19,以及7.21-7.28两段零散的时间。考虑到该员工的上班性质,按照自然日算可能会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故可折算为小时计算。具体来说,7.21-7.28期间,员工本应上班3天,则算作病假34.5小时,对于6.15-6.19期间,员工本应上班2天,则算作病假23小时。员工请假的工作时间每满166.64小时(即20.83×8),则视为满一个月。 由于法律对于医疗期的计算规则规定得比较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会存在多种计算方式。为了保险起见,公司在计算医疗期过程中,可以在期满后再适当多给几天宽限,以防不同计算方式之间的误差。

    2024-07-26 10: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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