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模糊     
  • 无法办理银行卡问题 「广东 深圳」
  • 候选人因各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银行卡或者部分银行的银行卡,导致工资无法通过银行卡发放,公司也无法发放现金。是否可以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入职人员需要如实提供某银行的储蓄卡的账号,供发放给工资使用,对隐瞒银行卡状态,导致无法发放工资的,《录用通知书》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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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录用通知书虽然可以约定生效条件,但即便约定,公司在员工入职前主张录用通知书失效的,也要考虑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不提供银行卡号即认定OFFER失效的,公司仍然存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而如果该员工已经入职、签署了劳动合同,并提供了劳动,公司基于不提供银行卡账号就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合理性上存在较大疑问,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同时如果公司仅因为员工不提供银行账号就不发放工资的,可能会被认为属于不支付劳动报酬。综上,公司的操作存在较大风险,建议在确认候选人可以提供银行卡账号的情况下,再出具《录用通知书》。

    2024-07-26 10: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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