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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跟员工签订了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次都签订一年),后面第三次、四次依然签订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后员工因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在第四次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后,可以按照n来支付补偿金合理吗?员工提出无固定期限解除赔偿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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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2024-07-16 18:0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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