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龙毅      经济补偿      
  • 公司项目暂停,员工劳动合同解除 「四川 成都」
  • 公司因经营发展,公司某一项目暂停,项目现有3位员工需进行合同解除(合同均未到期)

    1、我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去进行劳动合同解除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n+1吗?

    2、如果不能采用问题一中的方式,适用那种方式解除?公司不想给赔偿金 ?

    3、是否有其他合理减少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比如走企业调岗,员工不同意,不到岗,旷工方式辞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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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greatao   等人赞同

    就客观情况解除案件,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仅凭现有信息难以判断公司目前情况是否适用该条,具体来说:

    第一,公司需要说明项目的暂停是基于什么原因,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变化。仅以“经营发展”为由一般很难得到支持,公司需要进一步提供客观上暂停项目具有必要性的证据。

    第二,由于公司主张本案中客观情况变化的后果是整个项目暂停,因此所有该项目上的员工的岗位均应受到影响,对此公司需要举证说明。如果公司仅是裁撤了项目上的部分同事,而保留了另一部分同事,此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公司需要说明因客观情况,双方原劳动合同已经达到了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果这些员工本来就同时服务于多个项目,显然不符合条件。

    第四,公司需要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进行诚信的磋商,即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替代岗位。在员工拒绝,且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公司才能进行解除。

    综上,现有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客观情况变化进行解除。

    至于公司是否能单方调岗,一方面取决于双方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具体是如何调岗的,因此也无法进行具体判断。

    建议公司考虑与员工就离职先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考虑后续单方解除的方式。

    2024-04-25 20:3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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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就客观情况解除案件,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仅凭现有信息难以判断公司目前情况是否适用该条,具体来说:

    第一,公司需要说明项目的暂停是基于什么原因,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变化。仅以“经营发展”为由一般很难得到支持,公司需要进一步提供客观上暂停项目具有必要性的证据。

    第二,由于公司主张本案中客观情况变化的后果是整个项目暂停,因此所有该项目上的员工的岗位均应受到影响,对此公司需要举证说明。如果公司仅是裁撤了项目上的部分同事,而保留了另一部分同事,此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公司需要说明因客观情况,双方原劳动合同已经达到了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果这些员工本来就同时服务于多个项目,显然不符合条件。

    第四,公司需要就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进行诚信的磋商,即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替代岗位。在员工拒绝,且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公司才能进行解除。

    综上,现有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客观情况变化进行解除。

    至于公司是否能单方调岗,一方面取决于双方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具体是如何调岗的,因此也无法进行具体判断。

    建议公司考虑与员工就离职先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再考虑后续单方解除的方式。

    2024-04-25 20:3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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