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林家铺子      劳动合同的终止      
  • 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交满十五年 「福建 福州」
  • 公司一劳动者已超过65岁,当前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公司以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为由,决定中止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员工社保未累计交满十五年,还没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请问公司能中止劳动合同吗?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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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对这一问题需要分两步进行考虑。 第一,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对于这一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一)》第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延续至实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因此,如果该员工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就一直在公司工作的,则目前双方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员工是退休后再入职的,一般不成立劳动关系,此时也就不存在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了。 第二,如果是劳动关系的,公司是否能够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该问题存在一定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公司此时可以合法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各地司法实践。我们在福州地区查到了(2020)闽01民终6777号一案与公司情况类似,法院的观点与主流观点一致,可供参考。

    2024-01-15 10:4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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