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好学的艾思思     
  • 工会独立账号 「广东 深圳」
  • 依据工会相关规定,独立法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单独开立独立的工会账户,核算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1、我司于2008年4月份向上级工会组织成立工会,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份重要文件丢失),一直未成功向地区总工会申请独立工会账户,近期这个历史原因得到解决(重要文件意外找到),我司准备向上级工会重新申请工会独立账户。

    请按此种情况:

    1)我司若此次成功申请工会账户,会不会被追溯(追责)前17年相关税务和相关领导的监督责任?

    2)因近两年我司直接工会上级组织有变更,若前往申请独立工会账户,早期的申请素材里(原工会组织)的复核文件还能有效力吗?

  •  (1)个回答   收藏   
  • 1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好学的艾思思   等人赞同

    1、上级工会作为社团法人本身就不具备处罚的权限。同时,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此,实践当中,只要不涉及违纪违法的,一般不会存在追责的问题。 当然,如果公司因账户未建立还存在未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问题的,根据《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三条的规定,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期改正的,上级工会可以对该用人单位进行公开谴责;同时,公司还应当自应缴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贷逾期罚息标准支付利息。 2、对于文件效力问题,建议直接向上级工会部门咨询。

    2024-01-08 13:5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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