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Stephanie      劳动合同变更      
  • 公司被收购,遣散费的问题 「广东 深圳」
  • 现公司被新公司收购,但是公司的名字和地址都不做任何修改(只是股东的变化)。收购完成后,假设2024年1月1日会和所有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等或者稍高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张公司支付从入职至2023年12月31日前的遣散费吗?公司不支付遣散费,顺延到新合同下,合理合法吗?


    由于目前有的员工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重新签订的合同也需要无固定期限吗?


    上述情况,有关遣散费最合理和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  (1)个回答   收藏   
  • 0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关于遣散费,由于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法律并不关心公司的股东变化的问题,因此本质上,劳动合同正常继续履行,员工无法主张遣散费。 2、对于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劳动合同主体没有发生变更,因此问题非常简单,只要员工已经满足了法定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公司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023-12-20 22:39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