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现公司被新公司收购,但是公司的名字和地址都不做任何修改(只是股东的变化)。收购完成后,假设2024年1月1日会和所有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同等或者稍高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张公司支付从入职至2023年12月31日前的遣散费吗?公司不支付遣散费,顺延到新合同下,合理合法吗?
由于目前有的员工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重新签订的合同也需要无固定期限吗?
上述情况,有关遣散费最合理和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0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2023-12-20 22:39 发表
新手上路 提问规则
更多>入驻专家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张宪民 特聘权威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