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模糊     
  • 医疗期后处理 「广东 深圳」
  • 员工持续休病假,直至医疗期结束后仍继续请病假。公司不计划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满后继续请病假:1、公司是否能不批病假、按事假处理;2、公司是否能单方发出中止履行劳动合同通知,包括停止发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直至员工病假结束后才恢复履行劳动合同。

  •  (1)个回答   收藏   
  • 0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病假属于一种客观状态,员工提交病假单并要求病假的,公司无法单方安排其休事假。但是医疗期与病假不同,医疗期是员工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病假期间。因此,公司可以告知员工医疗期满,要求其返岗,员工拒不返岗的,安排其新岗位并再次要求其返岗,如果员工仍不返岗的,可以进行解除。在前述的过程中,公司可以告知员工,如果不想因为医疗期满而被公司解除的,可以自行请事假,此时公司可以对员工的事假予以批准。 2、不可以。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中止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规定一般散见于各地地方规定当中。在广东-深圳地区我们暂没有找到类似的规定。且即便是有相关规定的地区,一般只有在员工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才允许公司单方中止。

    2023-12-12 17:14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