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经员工提出请求希望继续劳动关系,由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单位是基于单位和员工现有情况,同意续聘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应该仍旧为劳动关系。我们的疑问是,在该名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另外的后续聘用中,单位是否可以随时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进行解聘而不支付任何的补偿和赔偿?
因为单位有一个顾虑,单位同意员工该请求,是基于单位和员工现有情况,员工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预估他的身体状况;且单位现在可以安排相应岗位给到员工,无法预见以后是否有充足的岗位给到员工。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2023-10-16 09:42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