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首先应当区分公司所说的“暑期实践工”是一般而言的“实习生”,还是指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暑假期间进行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对于前者,在校大学生假期期间勤工俭学的,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但为预防风险,公司最好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关系。同时为防止实习生发生受伤等情况,可以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等。至于是否支付津贴,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后者,公司应当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应当签订实习协议,并支付实习报酬,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
2023-08-20 15:52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