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Eric     
  • 恢复劳动合同和解 「江苏 苏州」
  • 员工已续签一次劳动合同,组织架构调整,工作地点变更,协商不一致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员工主张恢复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考虑到女员工的困难,当前欲在法院与劳动者欲达成恢复劳动合同的和解,和解方案大致如下:

    (1)不以旧公司恢复劳动合同,以新公司和新岗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社保补缴让员工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公司承担公司部分的费用。


    问题:

    (1)请问这种和解方案对公司来说会有风险吗?

    (2)新的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3)员工撤诉后,如果之后再有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会累计之前的旧合同吗?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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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如公司能够与员工就争议达成一揽子的和解协议,则和解方案本身没有违法的风险。但需要注意此种情况下,对于工龄是否继承,劳动合同签订次数等问题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在和解协议中明确。

    (2)如果按照员工目前的情况,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的话,员工目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继续有效。到该份劳动合同到期时,如员工提出则公司需要在此时依法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双方协商和解,则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3)鉴于公司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如果公司不要求员工返还的,未来发生争议时,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一般不会再被计算;但如果和解协议中,公司要求员工返还的,则未来再发生争议时,年限一般会被计算在内。但无论如何,这一问题确实很容易出现争议,建议双方在和解协议中明确。

    2023-05-22 18:3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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