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第一,从完全合规的角度来说,公司有义务在公司所在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此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际上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都无权选择社保的缴纳地。因此员工的这一要求本身就是违法的,公司可以拒绝。
第二,如果公司基于实际情况,愿意配合员工的,则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双方关系。
第三,即便公司按照劳务合同签订,此种操作仍然存在较高风险。如果公司在用工过程中对员工存在实际上的指挥、控制、管理等操作,即使名义上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依然存在被法院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而公司又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从行政责任上,公司可能会被要求补缴甚至缴纳滞纳金;而且,万一员工发生工伤,由于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责任将由公司承担。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缴纳社保是公司法定的义务,即使员工自行同意公司不缴纳,此种约定并不生效。
2023-05-22 18:37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