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Benson Yan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劳动合同解除 「广东 东莞」
  • 公司因为经营问题,一直处于放假状态(有发通告并告知放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期为每个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但是2023年1月工资至今未发放。另外2022年10月到2023年1月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也欠缴纳。请问,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主动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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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公司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023-02-27 12:3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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