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xxbnl      生育保险 福利 产假及陪护假      
  • 生育津贴 「上海」
  • 上海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肥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保,请问公司应该按照上海的生育津贴标准还是按照合肥的生育津贴标准计算?谢谢

    -----------------------

    2023-04-06 09:37:58 补充内容:

    请问这里的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应该是按照劳动合同所属公司上海公司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对吗?女职工本人工资是按照生产前去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吗?谢谢

  •  (1)个回答   收藏   
  • 1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哈喽12122   等人赞同

    首先,女员工的生育津贴标准应该按照她的实际履行地来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可以确定女职工应享受产假天数,依据产假天数,可以计算得到女职工应得的生育津贴总额(包括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于合肥和上海的产假天数均为158天,因此女职工应得的生育津贴总额是确定的,即“公司职工平均工资×158”或“女职工本人工资×158”,两者就高者。



    其次,在生育津贴的申领上,由于员工社保未在上海缴纳,因此无法享受上海的生育保险,员工实际上只能按照合肥标准在合肥申领生育津贴。



    最后,女职工应得的生育津贴总额,减去社保承担的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023-02-14 10:58 发表  

登录后发布您的回答?没有账户?注册一个。

更多>入驻专家

  • 董保华   特聘权威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 郭文龙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张宪民   特聘权威

    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 段海宇律师   特聘专家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