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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nson Yan      养老保险 退休人员返聘      
  • 退休返聘的员工,如出现事故死亡,如何处理? 「广东 广州」
  • 公司一个三班倒保安,(属于退休返聘员工,签订的劳务关系))吃完晚饭正常去上班,和白班交接。然后就监控里看到各种正常工作,但到了半夜三点多,该下班打卡了,交接的来看到没醒来。120来了,心电图等施救、说人没了,宣告死亡。请问对于这个事情,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要赔偿的话,涉及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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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8 16:32:44 补充内容:

    如果该员工家属去告公司,公司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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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根据国家的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请先行确认该员工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从而认定其确实属于劳务关系。如认定是劳务关系,则该员工死亡将排除工亡的可能性。在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侵权责任如何认定在民法典修订之后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参照民法典对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侵权责任的划分,即查看公司有无过错记过错的大小来确定责任。

    目前公司可以去搜集一下员工与公司属于劳务关系的材料以及证明员工死亡原因的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2-09-29 15: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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