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我国现行法律对女职工孕期保护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没有关于“保胎假”的规定。员工现在申请的保胎,应当是提交了医院的病假单,向公司申请的病假。
2.根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规定可知,我国目前对确需保胎的女职工,采取的是由单位自行比照病假的方式处理。所以员工可以开出病假单,公司应当按照病假予以批准执行。
2022-09-22 17:23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