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Jessica      劳动合同签订 商业秘密      
  • 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上海」
  • 1) 什么样的员工需要签竞业限制协议

    2) 协议中主要的行为限制条款是否可做如下描述,是否要列明对标的竞争企业或行业?

                 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在在职期间(含本合同期及其后的续展或延长期限)及紧随离 职后的 12 个月(以下称“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内,从事下列行为: (1) 直接或间接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发生商业接触进而从事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行为。该种商业 接触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转移甲方的客户或供应商关系至甲方竞争公司、向甲方竞争公司提供甲方的客户或供 应商信息、订单信息、价格信息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竞争优势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甲方竞争 公司”是指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2) 乙方在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就职,或以董事 、经理、员工、顾问、独立合同方、股东等身份为该等公司工作或提供服务; (3) 乙方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有竞 争关系的公司,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直接或间接地组建、参与组建或参股该等公司成为其股 东或合伙人。

  •  (1)个回答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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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华律师事务所   特邀律所     

    1、法律规定的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所需去界定哪些人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可以对列明对标的竞争企业或行业,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的前缀,对公司而言,如果员工确实加入了列明的竞业企业,更有利于公司举证。

    2022-08-31 17: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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