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 问题详细

  • Kobe     
  • 国内员工外派日本公司
  • 请教各专家:国内公司A员工计划派往日本公司工作2年,2年后返回国内上班。
    期间,日本公司支付部分日元资并在日本全额交个税,国内公司正常帮其在国内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并支付部分人民币工资,最终国内公司支付的这部分(包括社保、住房、工资)会向日本公司收回。
    请问这种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国内公司以直接以代垫工资的形式向日本公司开具请款书,收回国内公司支付的部分吗?谢谢!

  •  (1)个回答   收藏   
  • 1

  • 张少云   特聘权威     

    Kobe   等人赞同

    可以收回代垫代支款,要準备双方的代垫合同,原始凭证等。是可以按匯发[2013]30号文件收回的。

    2016-12-13 10:4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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