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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下公司由之前的分公司变更为代表处后,调薪时间从每年4月份推迟到5月份,到现在已经有5年了,当时公司变更时有承诺保证员工在公司变更中保持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失,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对员工损失了一个月涨薪,当时2014年的时候员工也接受了。员工现在觉得每年都损失一个月的涨薪不划算,提出来要求公司变更到之前的涨薪4月份生效并且赔偿2014年到2019期间的损失, 管理层不同意。请问如果公司执行管理层决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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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10:07:52 补充内容:
当时公司变更时的书面约定是“在劳动关系转移后,您的工资报酬,福利及职位将保持不变。” 公司的观点是: 2014年涨薪的推迟一个月不是由于公司的变更产生的,而是由于新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做出的调整,仅仅是同时发生而已,和公司变更没有关系。员工的观点: 这个是由于公司变成导致的,和之前变更时的承诺不一致。目前公司的情况公司不同意员工的诉求,公司会有法律方面的风险吗?